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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叶逢春没有为了躲债东躲西藏之前,她们家和温庆华做过不少年的邻居,两家人是八竿子能打着一竿子的亲戚关系,温庆华叫她一声姐姐。
温庆华是留守儿童,但与其说是留在家里给他奶奶照顾,不如说是他照顾年迈多病的奶奶,所以温庆华很小就学会了做饭。
叶逢春每次闻到邻居家的饭香味,都会抱怨邹志军就是个连饭都做不好的残废。对于做饭,邹志军是想学学不好,叶逢春是只做甩手掌柜,吃得不如意就跑出去下馆子。邹志军挨了几回骂以后,终于开了窍,经常给温庆华点零花钱让他来她们家做饭。
叶逢春吃饭不看厨子,所以对这个经常出入她们家的小男孩并不是很在意。
她没想到温庆华居然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得她,并且一眼就认出了她。
温庆华坚持不收她的钱,还给她多加了一个鸡蛋和两根肠,小小的盒子几乎要盛不下,红艳艳的辣椒面铺了厚厚一层,像是抖一抖都能落一地。
温庆华突然笑出声:“逢春姐还是这么爱吃辣。”
叶逢春一边吃一边随口附和了两句,刚吃没几口就辣得直冒眼泪,牢里饭菜口味能淡出鸟,叶逢春只知道自己想吃辣,却忘了自己这张嘴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辣的东西了。
有柔软的纸巾擦掉了她眼角溢出来的眼泪,随即一瓶纯净水又被递过来。
温庆华抿着唇,另一只手不自在地在腰间的围裙上蹭了蹭,“刚拧开的,逢春姐先喝口水压一压吧。”
叶逢春接过水喝了两口,可是她一手拿着水,一手端着烤冷面,显然没办法边吃边走了。她把水放到一边,打算吃完再回去,一抬头看见马路对面停了一辆旧自行车,自行车正好停在一盏坏了的路灯底下,因此谁也看不清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脸上,是怎样阴郁晦暗的神情。
当他走到马路对面,路灯柔和的光线驱散了所有不该出现在光下的阴霾。身穿蓝白校服的男孩神色寡淡,面对叶逢春的时候像是面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虽然把“像”去掉也没什么不合适,她们本来就是认识了没多久的陌生人。
“我做了饭,为什么不回家?”叶梓的眼神在温庆华身上微微顿了一下,又紧紧盯着被辣得嘴唇通红、口水直冒的叶逢春,“……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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