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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页)

第七十五回和第二十二回一样,脂砚斋明确指出,曹雪芹未能最后完成。第二十二回最后部分文字错乱不全,缺几首灯谜诗;第七十五回则“缺中秋诗俟雪芹”缺少的内容需要等待曹雪芹抽工夫来补上这不是评点的口吻,而是编辑记录工作进程的语气。事实上脂砚斋首先是曹雪芹撰写《红楼梦》的编辑,她在第七十五回前面的那句“俟雪芹”前头,有更确凿的编辑手记:“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

乾隆二十一年是丙子年,公历1756年,那一年曹雪芹大约三十二三岁。他写完了第七十五回,脂砚斋根据原稿进行誊抄曹雪芹的原稿可能勾改得很乱,而且是用行草书写,一般不熟悉他字迹的人难以辨认誊抄后再跟原稿核对,那么她就在那一年五月初七日,把这一回的文字核对完了,叙述性部分已经非常完整,只缺其中宝玉、贾兰、贾环的三首中秋诗。脂砚斋习惯于边誊抄边写批语,多数情况下,由于她已经编辑过后面的章回,因此会把眼下的情节跟后面的故事联系起来发议论,她当时并没有故意向“看官”透露什么、逗漏什么的心理,只不过是想到什么就说点什么;但有时候,她也会因为还没有编辑到曹雪芹往下所写的文字,对眼前的人物表现和情节发展产生误会,写下一些并不符合曹雪芹意图的错误评语。不过,她几年里面不断编辑着曹雪芹的新稿,也就不断更新着自己的评语,她勇于把原先不恰当的批语保留下来,然后再以新的批语纠正,比如对林红玉(小红)的几条批语就是这样,一直流传到今天,进入我们眼中。

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最早的脂砚斋抄阅批评《红楼梦》的本子,是乾隆十九年(公历1754年)的“甲戌本”。当然脂砚斋她更喜欢《石头记》这个书名,曹雪芹也尊重她的意见,并在书里以正文形式记录下这一事实。“甲戌本”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见在那之前还应该有“初评”,可惜直到现在我们仍未找到那个本子。

我们现在还能看到的“己卯本”、“庚辰本”,分别是乾隆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公历1759年、1760年)的本子(注意,跟“甲戌本”一样,是“过录本”),“庚辰本”上有脂砚斋“四评秋月定本”字样,可见她从己卯冬到庚辰秋是第四次编辑评点《石头记》。

那么,很显然,介于甲戌和己卯、庚辰之间的丙子年间,脂砚斋有过一次三评,只是没有流传下来,仅仅剩下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第七十五回前的这样一点痕迹。

虽然只是一点痕迹,但是对我们了解曹雪芹的写作习惯很有好处。我们从中不难发现,曹雪芹写作时,常常先把叙述性文字写出来,其中如某角色写诗,那诗就先空着当然,那角色该写什么样的诗,那诗会具有怎样的寓意,他是胸中有数的等有了兴致,再回过头来把那诗补上。想必脂砚斋就经常提醒他:你该把这诗写出来啦!他写出来了,脂砚斋就补抄上,然后把“俟雪芹”一类的编辑记录抹去。

曹雪芹又往往先写后面的章回,前面的反而是后写补进。那么,第七十五回,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在前面很多回根本没写时,就提前写出来的,只是他始终来不及将缺诗补上。

这一回开头就写到甄家出事了,而且还派人到荣国府寄顿财物。其实甄家不仅找了荣国府,也找了宁国府,只是写得比较含蓄写到中秋前一天吃早饭时,尤氏问贾珍的妾佩凤:“今日外头有谁?”佩凤道:“听见说,外头有两个南京来的,到不知是谁。”荣、宁二府如此接纳罪家来人并代为藏匿罪产,也加速了自己被皇帝治罪的进程,但甄、贾本是手心手背,剥离不开的,他们只能按那样的规律去做事。

王夫人不得不硬着头皮向贾母汇报甄家被抄家治罪的事情,贾母听不进去,说别管人家的事,且商量自家中秋赏月是正经。贾母并不昏聩,她是一个思想具有深刻性的角色。这一回里有一段一百四十多字的描写,被程伟元、高鹗删去了。那段文字写的是贾母留尤氏吃饭,尤氏告坐,然后“探春、宝琴二人也起来了,笑道:‘失陪,失陪!’尤氏笑道:‘剩我一个人,大排桌不惯。’贾母笑道:‘鸳鸯、琥珀来,趁势也吃些,又作了陪客。’尤氏笑道:‘好,好,好,我正要说呢。’贾母笑道:‘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又指银蝶道:‘这孩子也好,也来同你主子一块来吃,等你们离了我,再立规矩去。’尤氏道:‘快过来,不必假。’贾母负手看着取乐。因见伺候添饭的手内捧着一碗下人的米饭”,接下去程高本才是:“尤氏吃的仍是白米饭”,贾母问为什么不给尤氏盛前面提到的红稻米粥,仆人回答说是因为把探春留下吃饭,红稻米粥没有了,鸳鸯进一步解释说:“如今都是可着头做帽子了,要一点富余也不能的。”王夫人又汇报:“这二年旱潦不定,田上的米都不能按数交的。这几样细米就更艰难了。”贾母只好以“这正是巧媳妇做不出无米的粥来”解嘲。程高本删去的那段文字里,最核心的一句是贾母说“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有两种古本这句话写作“看着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我认为加上“看着”更传神这是写贾母在听到甄家被抄家治罪以后,内心里最微妙的情愫。对于她那样的封建贵族家庭的老祖宗来说,家族人丁的兴旺,上下都有饭吃,是最吉祥的景象。其实在前面的描写中,有多少贾府大摆宴筵的华丽场面呀,贾母难道还没看够吗?但是故事发展到这里,江南甄家已经倾覆,荣国府里难再欢乐,就像落水的人想抓住一根稻草似的,贾母在那一天喝“最后的红稻米粥”时,忽然有一种迫切的心理需求,就是立刻组织起一道“多多的人吃饭”的风景,来欣赏,来自慰。平时,探春、尤氏是并不跟贾母一起吃饭的,贾母不但留下了她们,还让按规矩不能与主子同桌吃饭的丫头们,也破例地到大排桌边坐下陪吃,以达到入眼多多的效果。这是非常精妙的一笔。程伟元、高鹗炮制一百二十回本子时,偏将其删去,也许,他们是敏感了,因为这样一笔描写,有反讽那时世道不能令“多多的人吃饭”之嫌。

红稻米粥,是用胭脂米熬的粥。第五十三回写黑山村庄头来给宁国府送年租,里面就包括“玉田胭脂米二石”。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1953年第一版里,有关于玉田胭脂米的考证。毛泽东在世时喜欢翻阅《红楼梦新证》,晚年还让专给他印了大字本来看。据说1972年他会见美国总统尼克松时,还曾提到胭脂米,并且后来周恩来总理安排招待尼克松夫妇的国宴,果然找到胭脂米煮成粥招待他们。(另一种说法则是用胭脂米招待了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这种胭脂米只出产在河北玉田,现在的河北丰润县古时与玉田同属一县,曹雪芹的《红楼梦》文本里不只一处明提暗写玉田。如第三十七回史湘云咏白海棠诗有“神仙昨日降都门,种得蓝田玉一盆”的句子,用的是古时候阳伯雍用仙人给的石头种到地下,收获玉石的故事,据说玉田这个地名就跟这个传说有关。周汝昌先生研究曹雪芹的祖籍,认为是在今天的丰润。曹雪芹这样来写玉田,或许有其怀祖的心理动机。这个思路,可供读者参考。第七十五回里,还有好几个地方值得注意。

写贾珍,在这一回书里,就写到他好几个侧面,进一步使这个艺术形象立体化而不是卡通化。贾珍在宁国府天香楼箭道下立了鹄子,组织一群公子哥儿习射,这是为了散闷,也未必不是为了搞具有政治意味的串联请注意是在“画梁春尽落香尘”的天香楼下,那正是他所挚爱的秦可卿“不得不死”的地方前面讲到过,八十回后会有卫若兰参与“射圃”的情节,那段情节应该与这段情节有某种连带关系。贾珍渐渐把这一习射活动发展成聚饮的赌局,当然很荒唐,但后面又写到由他的爱妾佩凤出面,表达他诚心诚意要请尤氏一起宴饮赏月的要求,而那又未必是一种敷衍(在府内他还需要敷衍谁呢?他就是把宁国府翻过来,谁又制止得了他呢?),表现出他对尤氏还是有一定的感情的,赏月时佩凤吹萧、文化唱曲,倒也呈现出一种府内的和谐景象。可是,墙根下忽然发出怪异的长叹,贾珍厉声叱咤,连问:“谁在那里?”后来一阵风过,隔壁宗祠里发出扇开合之声,众妇女都觉毛发倒竖,贾珍酒醒一半,倒还撑持得住些怪叹异响当然都是对他那样的不肖子孙必将败掉祖宗家业的报警,但这寥寥几笔,也写出贾珍在贾氏家族里,总还算是有些阳刚之气的男子。

贾珍带领妻子姬妾中秋赏月的地点,是在会芳园中丛绿堂上。可是第十六回交代了,为建造大观园,已经把会芳园拆了。这前后两回稍有矛盾。这一回里还写了尤氏回到宁国府,去偷听偷看贾珍和一群狐朋狗友聚赌胡闹的情节,其中写到邢夫人胞弟邢大舅的丑态丑话,尤氏听得十分真切,乃悄向银蝶笑道:“你听见了?这是北院里大太太的兄弟抱怨他呢。”北院?各古本在这里都这样写。可是根据第三回以及后来许多回里的交代,贾赦、邢夫人是住在荣国府东边用界墙隔断的一个黑油大门的院宇里,宁国府则在它的更东边,尤氏提及邢夫人,应该说“西院里大太太”才对榫,为什么要说“北院大太太”?也许,真实的生活里,贾赦、邢夫人的原型的住处,就是在宁国府原型的北边?或者宁国府虽在荣国府和黑油大门院宇的东边,但其大门连同整个府第的位置却要偏东南一些?

最耐人寻味的是,这一回写到贾赦、贾政听见贾珍带头演习箭术,认为“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各古本写法基本上没有差别。按“两处”下命令的文字逻辑,贾环和贾琮应该属于贾赦处,宝玉和贾兰则属于贾政处。贾环属于贾赦处?是一时笔误吗?往下看,似乎又并非笔误。因为底下写贾母领着族人在凸碧堂中秋团聚,贾环继宝玉、贾兰之后也赋诗一首,贾赦看了大加褒奖,一般的夸奖话倒也罢了,说到最后,竟然拍着贾环的头笑道:“已后就这样做去,方是咱们的口气,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按当时贵族袭爵的“游戏规则”,父辈的爵位在其死后,应由其长子来袭(贾代善死后,贾赦作为长子袭了一等将军,贾政无爵位,只被赐了个官儿当),就算长子死去或有过失不能袭,也不可以让侄子来袭,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这一回里,贾环被设定为了贾赦的儿子。更奇怪的是,这一回里写到,一家人围着大圆桌团聚,上面居中贾母坐下,左垂手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垂手贾政、宝玉、贾环、贾兰,团团围坐。只坐了桌的半壁,下面还有半壁余空。贾母就感叹人少,于是就去把迎、探、惜叫过来坐到一处。不是还有一个贾琮吗?习射有他的份儿,怎么中秋团聚吃月饼就没他的份儿了呢?贾琮在第二十四回就正式出场,还被邢夫人斥责:“那里找活猴儿去,你那奶妈子死绝了!也不收拾收拾你,弄的黑眉乌嘴,那里象大家子念书的孩子!”贾琮分明是贾赦的一个亲儿子,当然也就是贾母的一个亲孙子,中秋大团聚,怎么会被排除在外呢?

从上面这些迹象看,第七十五回应该是写得比较早的一回文字,但是因为就整个故事而言,它又处在相当靠后的位置,因此,曹雪芹一直没有腾出手来让它的叙述文字跟前面各回一一对榫,更没来得及把其中的三首诗补上。回目说“新词得佳谶”,“佳谶”就是好的预言那当然是反讽。甄家大厦已倒,贾家已经风雨飘摇,围坐在大圆桌旁的这些人,无论善恶贤愚,都将不免进入“白骨如山忘姓氏”的范畴。

第七十五回的三首诗曹雪芹未及填入,固然是我们阅读上的一大损失,但我们要感谢他把第七十六回写完全了。第七十六回整体上是一首诗。关于这一回,我在前面都有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再重复。只是还要强调一下,林黛玉所写出的,与史湘云“寒塘渡鹤影”相呼应的,应该是“冷月葬花魂”,而非红学所校订本所主张的“冷月葬诗魂”。“花魂”是《红楼梦》文本里一个多次出现的语汇。“鹤影”句预示着八十回后史湘云历尽艰难困苦终于与飘零的宝玉遇合,“花魂”句则预示黛玉自沉于湖心月影已为时不远矣。

不稀罕那功名,不为世人观阅称赞

青年时期读红,我最不忍读的是第七十七回,最不爱读的是第七十八回。不忍读第七十七回,是因为内心的情感太与书中的宝玉共鸣了。其实,那是曹雪芹高超文笔的胜利。他经过反复的精雕细刻,从第八回宝玉酒醉回到绛芸轩,晴雯迎上去埋怨他,他把晴雯冰冷的小手渥在自己温暖的手里那个细节开始,迤迤逦逦,以撕扇、补裘等重场戏,以及摔帘取钱偷听宝玉麝月私语、爆炭般发作用一丈青乱戳坠儿的手等等琐细的穿插,把一个由着自己性子生活的真率而诚挚的生命,鲜活地塑造了出来,使我们觉得恍惚跟这个人生活过一段。这样一个生命的抱屈陨灭,怎能不令人肠断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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