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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页)

我只不过想表达这么一个意思:我们的母语,我们的方块字,是非常富于表现力的符码系统,是我们中华大文化的基石;而曹雪芹,是用方块字写作的大师,《红楼梦》的文本,是方块字写就的经典,我们不但应当为之自豪,而且应该把我们的方块字文化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

在这一回里,周汇本显示出了对方块字的最大尊重,也显示出了对曹雪芹使用方块字来写《红楼梦》的最高欣赏热情。因为各个古本在这一回里出现的文字差异不胜枚举,因此选择出最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字、词、句的工作,也就格外吃重,而在这个选择过程中,也就格外能显示出周先生在中华传统文化方面的功力。

周汇本在这一回文字的取舍上,造成了哪些与你以前所看到的通行本不同的文本状态呢?通过细读与比较,你自己可以有所发现。周先生又写了若干脚注说明他那样从各古本里取舍的理由,希望你也不要略过。

我只就两处地方说说自己阅读周汇本的心得。

太虚幻境四仙姑,我曾著文分析,在前面的讲座与书里也有比较充分的阐释。我指出这四位仙姑的命名,有深意在焉,实际是影射在贾宝玉一生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四位女性。我认为痴梦仙姑是影射林黛玉,钟情大士是影射史湘云,引愁金女是影射薛宝钗,而度恨菩提是影射妙玉。对此周先生大加肯定,写信支持鼓励以外,还几次在文章里提及,在《我与胡适》一书里又论及我的这一观点并再加肯定。但是,对于第二个仙姑的名字,周先生不取钟情大士的写法,认为并不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他认同舒元炜作序的古本里的写法:种情大士。大家可以看他写出的注解。我很佩服周先生的洞察力。再说一处。这一回里的十二支曲里,《好事终》里面有两句,若干古本和通行本都是“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但是周先生认为应该是“箕裘颓堕皆荣玉,家事消亡首罪宁”,曹雪芹最早就是这么写的,后来脂砚斋不忍心,才改“荣玉”为别的。这有一定道理。前面册页里关于秦可卿的判词,也有相对应的两句话:“谩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前句说荣府有过,后句说宁府有罪,因此,《好事终》曲也应该是先说一句荣府,后说一句宁府。但是,根据我的思路,却还是觉得曲里的那句应该是“箕裘颓堕皆从敬”。箕裘在旧时代是家庭事务的代名词,“箕裘颓堕”就是指应该管理家庭事务的人放弃了管理责任。宝玉在荣国府不管家,况且还是个少年人,他对“箕裘”是没有责任的,箕裘颓堕了他跟着倒霉而已。而贾敬是宁国府的家长,他对府里的事务本来是应该负全责的,但故事一开始我们就知道,他把爵位让儿子贾珍袭了,自己跑到都城外面的道观里去跟道士们胡羼,贾珍把宁国府翻过来他也不闻不问,甚至府里给他过生日他也不回去。因此,说“箕裘颓堕皆从敬”是合理的。贾敬为什么放弃对宁国府的管理?我在前面讲座分析过,贾敬是因为不同意由宁国府收留秦可卿,但又无法阻拦,便索性撂了挑子。我说这个,就是想告诉大家,我虽然跟周先生在对《红楼梦》的认知上大方向一致,但在若干具体问题上,还是各存己见的。我推介周汇本,是为了给广大的一般读者,增加一种在阅读版本上的选择。周先生自己也好,我也好,都没有觉得这个汇校本一字一句都绝对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这只是一次尽可能去还原曹雪芹原笔原意的努力,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到完善一个曹雪芹的《红楼梦》的新版本的事业中来。

曹雪芹的《红楼梦》以三种人称灵活叙述

又有回前标题诗。看来曹雪芹原来打算在每一回的回目后,用“题曰”两个字引出一首回前标题诗,或五言,或七言。现在各古本里,回前标题诗的面貌差别不小。不知道究竟是曹雪芹当年没有把回前标题诗全写出来,还是手抄本在辗转过录的流程里,抄手觉得这些诗可有可无,为省事而删去了。而周汇本将可信的回前标题诗保留了下来。

这回写宝玉初试云雨情比较简略,细写精描的是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在收拾了“初试”的情节后,书里有这样一段文字:“按荣府一宅中,合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没个头绪可作纲领。”叙述者忽然在读者与故事之间,设置了一个“中间区”,拉出了一定距离,并且用与读者商量的口吻,来琢磨着墨的角度,这是很高妙的笔法。西方到了二十世纪,才出现了“接受美学”,提出一部文学作品应该由书写者和阅读者一起来共同完成,阅读者(接受者)不应该是被动的,而应该是主动的,边阅读边想象,参与书写者的创作。我头一回读到上面几句话时,就曾一愣:是呀,这么大的一个贵族府邸,你写完这段,底下该把什么告诉我呀?三四百丁,一二十件事,哪个人哪件事能让我觉得新鲜有趣呢?快讲快讲!于是,跟着就看到作者这样的讲述:“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恰好忽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府略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此一家说来,到还是个头绪。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红楼梦》不是悬念小说,它吸引我们读下去的主要不是悬念,而是一片生活,一派真情,精彩细节,诗情画意;但它里面也会时时出现一点儿小悬念,这个地方就设置了一个小悬念。

通行本上,都删去了紧接着的几句话。其实这几句话至关紧要,是万不该删的。周汇本完整地保留了“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逐细言来。”

“蠢物”这个称谓,大家一定记得,在第一回的楔子里,“蠢物”指的就是青埂峰下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它被谁施展幻术给变成扇坠般大小,它以什么方式来到人间,这里不再重复。曹雪芹在这个地方这样写,是跟楔子相呼应。这个句式把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客观叙述的第三人称融为一炉,读来自然而又亲切。这样的写法再一次表明,我们看到的是《石头记》,是石头(蠢物)记录其在人间的所见所闻。其实,它一点儿也不蠢,它虽然化为通灵宝玉,时常只在贾宝玉身边,白天戴在宝玉脖颈上,夜晚会由袭人用手帕包起来,压在褥子下面以免丢失,早晨取出来时也不至于冰凉,但它却可以知道自己并不在现场的许多事情,比如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经历。当然,“石头记录”只是曹雪芹的一种艺术构思,一种叙述方略,关于楔子的一条脂砚斋批语说得很透,前面引过,如果误会为真有另一个作者是“蠢物”或“石兄”,那就是胶柱鼓瑟了。下面,大家如有兴趣,可以把上面那段话语里凸现人称特点的词语,根据提示左右划线相连:

读不懂第七回,莫读《红楼梦》

在汇校完第七回之后,周先生有这样的总结:“第七回看似一派闲文,实则是耐心结撰,处处有用意,笔笔设伏线,全为后文铺下大小巨细脉络……读不懂这一回书,莫看《石头记》。”

一位亲戚对我说,她以前看《红楼梦》,总是跳跃着看,因为总觉得《红楼梦》无非是讲一个爱情故事,所以凡宝、黛、钗有爱情纠葛的地方,就停下来细看,如果匆匆拿眼睛一晃,觉得那些描写与三位主角的爱情纠葛无关,就翻过去绝不细读。她坦言,直到听了我的电视讲座以后,才头一回读第七回。估计像我这位亲戚那样,不读、匆读、囫囵吞枣般读、读了不知其味的人士还有不少。现在我要跟周先生一起强调:这回书应当细读细品。

这一回的回前标题诗,我认为比前几回出现的回前标题诗更为重要: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

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

这首诗非常明确地告诉读者,与宫花关系最密切的“惜花人”姓秦,实际上指的就是秦可卿。“家住江南”,所说的那个“家”,当然不是秦业的那个家,而是她真正的娘家,可能在八十回后,对此有所照应。小说里的秦可卿的娘家“义忠亲王老千岁”及其子嗣,也就是“月派”的总后台,可能被设定为让“当今”(也就是“日”)贬谪到江南一隅。

通行本回前标题诗一概不收。这首不收,对于读者来说,损失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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